您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 诉讼案件
诉讼案件

“何大大”商标宣告无效,排除“向太太”在先权利障碍,助力再审翻案成功!

本案代理律师:马坤律师 孙玉华律师 麻丽坤律师

2019年1月,泓海服饰实业有限公司(我方客户)的法定代表人林壮海名下第18186442号“向太太”商标被福建向大大服饰有限公司提起无效宣告,因与其持有的“何大大”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2019年11月经过审理,被予以无效宣告。

2019年底,我公司受泓海服饰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人)委托,对福建向大大服饰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注册在第25类商品上的第13869054号“HEDADA何大大”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终于,经过高沃马坤律师的精准分析,最终予以无效宣告。

“何大大”商标无效宣告案

马坤律师认为,“何大大”商标令人第一时间想到了“XXX”,具有很强的政治敏感性,核定使用在“服装”等全部商品上,易产生不良影响。

国知局认可了马坤律师的观点,争议商标包含文字“大大”,已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规定的情形,最终予以无效宣告。

“向太太”商标再审案

在“向太太”商标被无效宣告后,泓海服饰实业有限公司(我方客户)从未放弃对商标的努力挽回。在泓海服饰实业有限公司与高沃孙玉华律师、麻丽坤律师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我们在再审这一步看到了转折。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在二审判决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依法作出引证商标在全部商品和服务上的注册商标宣告无效的裁定,引证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故不再成为诉争商标的权利障碍。鉴于诉争商标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申请是否应予核准的事实基础发生根本性变化,故被诉裁定及一、二审判决应予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应根据在案证据及相关事实重新作出裁定。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现有法律体系之下,如认为权益被侵害,可获得救济的途径往往是多样化的,当事人可在法律范围内,选择于己有利的方式,用足法律赋予的权利。

高沃历经多年持续高速发展,已成为一家覆盖中国、连接世界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在更长远的未来,我们将继续保持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不懈追求,用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回馈客户。

回顶部
联系我们 | 隐私条款 | 免责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788号

Copyright © 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